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对教代会作出的与其有关的决定、决议以及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教代会汇报工作。
二、参与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有关生活福利方面提案的落实。
三、决定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制定其具体的管理与使用规定,检查其使用情况。
四、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保障教职工的生活福利。
五、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决定对个别特殊困难者给予生活补助。
六、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要求。
七、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