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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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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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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学校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靠教职工办学,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各项改革方案、教师队伍建设、人事调配管理、学校财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审计和后勤服务等关系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管理工作,并认真协助学校行政贯彻执行;

四、监督检查教代会各项决议和代表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向教代会做出总结报告;

五、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评议、推荐,必要时可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六、组织各代表团做好参政议政和民主管理工作;

    七、受理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整理汇总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并监督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