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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湘潭市医疗互助补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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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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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会

我校事业编在岗教职工今年加入了湘潭市总工会医疗互助。根据湘潭市总工会医疗互助相关文件精神,因疫情及系统原因,4月份才开始补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范围

202011日至331日住院医疗费用。

时间

2020412日之前上交个人材料至校工会002室,逾期不候。

具体要求

1、办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湖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即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为半张A4纸大小);
② 湖南省或湘潭市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普通)(即含分段支付表的详单,原件,A4纸大小,由其本人要求医院出具并盖章);
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人本人的建行卡(不支持信用卡)复印件。
2、办理男(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需提交的资料
 ①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病理切片报告、化验报告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以上资料请全部加盖医院公章;
 ②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门诊或住院发票,及其复印件;
 ③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人在外地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交机打的首次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本人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需提供开户银行和支行名称);
参加人在互助保障期内因患所保障病种身故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受益人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湘潭市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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