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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校连续五年未住院在职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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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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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提高我校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水平,根据《湘潭市城镇职工医疗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对连续五年未住院参保人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经校工会与校医院协商,现将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校医院。

 

二、体检对象:连续五年未住院的在职教职工。

 

三、体检时间:10月10日至12月(各单位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

 

四、体检项目:按照《湘潭市城镇职工医疗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实施办法》规定项目。

 

五、注意事项

1、带医保卡刷卡领取体检表(也可以提前刷卡领取体检表)然后体检。请一定要填写好体检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以便医院发体检报告。

2、每周一到周五早上7:30开始抽血化验、B超检查,其余时间进行常规项目的检查。所有参加体检人员须空腹(不吃早餐)。

3、所有体检人员抽血化验、B超检查后由医院统一提供早餐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参加体检。

 

附:

   体检时间安排 (45.50 KB)

 

校工会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