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关于进一步办好我校职工消费合作社
的意见》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经营模式,经职工消费合作社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校工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办好我校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意见》,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 《关于进一步办好我校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意见》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1年8月27日
上一条:关于重新印发《湘潭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女教职工“教学科研岗位明星”“管理服务岗位明星”和“芙蓉标兵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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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 Email:xdgh@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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