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2010年度系列“芙蓉岗位明星”
“芙蓉标兵岗”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第六轮“芙蓉杯”百万女职工提素质立新功竞赛活动的开展,大力提高我校女教职工个人综合素质和女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总结表彰我校女教职工在学校发展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09年至2010年度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女教职工、女教职工岗位授予“芙蓉岗位明星”、“芙蓉标兵岗”称号活动,并将在今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请各分工会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校工会统一部署,在各单位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分工会组织实施。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评选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明星”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上的在职女教职工。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四有”精神,遵纪守法,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改革,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3)以德育人,严谨博学,刻苦钻研,与时俱进。以生为本,热爱学生,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深受学生爱戴;勇于进取,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全过程;恪守学术道德,在教学科研中追踪学科前沿,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在教学科研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
2、“管理服务岗位明星”条件
(1)各类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在职女教职工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四有”精神,遵纪守法,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改革,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3)以德行政,求实创新,热情周到,乐于奉献。管理育人,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扬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善于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刻苦钻研,在管理服务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
3、“芙蓉标兵岗”条件
(1)各个校级芙蓉标兵创建岗。
(2)获本单位本行业行政先进班组称号。
(3)岗位创建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志、由考评、有奖励、有台帐。
三、工作要求及步骤
1、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宣传争创“芙蓉岗位明星”的意义,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分工会可上报3—4人作为系列“芙蓉岗位明星”的候选对象,芙蓉标兵岗申报数不限,分别填写“芙蓉岗位明星”申报表、“芙蓉标兵岗”申报表,随同有关附件材料于2011年1月10日以前报校工会。
2、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评定,确定40名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并通过网络展示、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20名先进个人,若干个芙蓉标兵岗,分别授予“教学科研岗位明星”、“管理服务岗位明星”和“芙蓉标兵岗”荣誉称号。
附: “芙蓉岗位明星”申报表
校级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