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
建设
参与
教育

湘潭大学工会信息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2
查看次数:

 工会信息工作是工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施工会信息工作的制度化管理,是我们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为强化工会信息工作,及时报道、宣传工会工作,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推进学校工会信息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特制订工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信息稿件发表:凡反映本校工会工作情况的信息稿件在媒体上发表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在校工会网页、学校网站、校报、《湘大教工》上采用,消息报道20元、论文和长篇报道50

2、在湖南教工、湖南工人报等省级媒体上采用,奖励50-80元。

3、在中国教工、中国教育报、工人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上采用,奖励100元。

()调研报告论文发表与获奖:凡反映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以及工会工作理论研究论文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凡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及论文获奖,按级别设立奖项。

获奖等级

全国总工会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总工会

省教育工会

 

一等奖

1000

800

500

200

二等奖

800

500

200

100

三等奖

500

200

100

50

2、凡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被省教育工会采纳使用,奖励100元;被中国教科文卫工会、省总工会采纳使用,奖励300元;被全总工会采纳使用,奖励500元。

3、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工会工作研究论文,奖励200元。

4、在CSSCI核心刊物发表工会工作研究论文,奖励500元。

(三)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二、奖励对象及内容:

1、对象:全校工会会员。

2、内容:限工会工作(不含与工会工作无关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调研论文和信息报告)。

三、奖励办法:

1、调研报告、论文,凭获奖证书复印件、文章原件发放。

2、发表的信息稿件,凭报刊原件和复印件发放。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