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信息工作是工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施工会信息工作的制度化管理,是我们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为强化工会信息工作,及时报道、宣传工会工作,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推进学校工会信息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特制订工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信息稿件发表:凡反映本校工会工作情况的信息稿件在媒体上发表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在校工会网页、学校网站、校报、《湘大教工》上采用,消息报道20元、论文和长篇报道50元
2、在湖南教工、湖南工人报等省级媒体上采用,奖励50-80元。
3、在中国教工、中国教育报、工人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上采用,奖励100元。
(二)调研报告论文发表与获奖:凡反映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以及工会工作理论研究论文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凡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及论文获奖,按级别设立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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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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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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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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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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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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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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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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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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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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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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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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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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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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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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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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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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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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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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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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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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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被省教育工会采纳使用,奖励100元;被中国教科文卫工会、省总工会采纳使用,奖励300元;被全总工会采纳使用,奖励500元。
3、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工会工作研究论文,奖励200元。
4、在CSSCI核心刊物发表工会工作研究论文,奖励500元。
(三)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二、奖励对象及内容:
1、对象:全校工会会员。
2、内容:限工会工作(不含与工会工作无关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调研论文和信息报告)。
三、奖励办法:
1、调研报告、论文,凭获奖证书复印件、文章原件发放。
2、发表的信息稿件,凭报刊原件和复印件发放。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