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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工会关于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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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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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到校工会办事(或电话咨询)的人员,其问询的第一位校工会工作人员(或接听电话人)即为首问接待责任人。

2.首问接待责任人应热情礼貌接待,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

3.首问接待责任人在问明情况后,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对方该事项的办理规定、程序、要求和方法。如对方所办事项符合规定,应立即办理。

4.首问接待责任人对问询人所办事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应主动告知对方负责办理该事项的部门与人员,并及时引领至承办部门。(电话问询应告知对方承办部门电话号码)。

5.承办事项的人员因公外出,首问接待责任人应将问询人所询事项移交承办部门的其他人员。承办部门人员应认真受理、及时办结,让来者满意。

6.如承办部门所有人员因公外出无人值守,首问接待责任人应做好事项纪录,并留下对方联系电话,在办理事项移交后,应及时电话回复对方。

7.首问接待责任人或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的询问事项,若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应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办理。一般事项应在当日或2日内办理完毕。

8.对于首问接待责任人及部门无法处理的事项或者不属于工会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应及时报告主席研究或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协商办理,并将移交和协商办理的情况及时告知对方,时限最多不超过三日或一周。

9.首问接待责任人对问询人(包括电话问询)所询事项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等语言进行推诿。

10.本规定与年终个人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如有投诉,将在年终考核时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