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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湘潭大学第十四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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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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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湘潭大学第十四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的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健身意识,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促进学校群众体育运动健康发展,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湘大;经校工会研究决定,本学期举办第十四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举办时间2012111日至3日。

2、参赛办法:以分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职教职工,本分工会会员。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数:每单位须报领队一人,每组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团体项目除外)。A组男、女各15人;B组男、女各12人;C组男、女各10人;D组人数不限。

2报名时间:20121019日止,并交校工会办公室宋萍同志处,逾期作弃权处理。

3)报名表填写要求: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竞赛项目报名表》的要求进行填报。《竞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4、竞赛年龄分组:(从出生日至20121231为止)

A35周岁以下                A30周岁以下

B35—45周岁                B30—40周岁

C45—55周岁                C40—50周岁

D55周岁以上                D50周岁以上

5、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委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6、名次计算:每个单项取前6名给予奖励,并按754321的小分计入团体总分,如名次并列取平均分。破一项记录者,不论是在预、复、决赛中,都只加计10分,给予一次奖励。团体总分取前8名,总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余以类推。

7运动员的资格和年龄审查,由校工会负责。

8各单位必须按规程办事,已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确因伤病不能参赛须持校医院证明,报组委会审核),违者扣各单位团体总分5分,并取消组织奖评比资格;如发生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处将按竞赛规程给予处理。

9、奖励办法:单项前6名、团体总分前8名将分别获得一定的奖励,另设组织奖若干。

10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详见竞赛规程。

附:《竞赛项目报名表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