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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女教职工”和“优秀女工干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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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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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
“优秀女教职工”和“优秀女工干部”的决定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2010—2011年度,学校广大女教职工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与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校工会决定,授予文艺 廖永安等8个家庭为“五好文明家庭”;授予颜艳华等50名同志为“优秀女教职工”称号;授予葛幸幸等8名同志为“优秀女工干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女教职工加入到先进行列。同时也希望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积极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研究教学型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附:“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工干部”名单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